北京海关:留学生在国外买的电子产品[138863]
问题编号:[138863]
问题标题:留学生在国外买的电子产品
问题内容:留学生在国外买的电子产品 放假期间带回国用也要上税?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答:您好,根据海关规定: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超出5000元人民币,仅对超出部分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