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38861]
问题标题:个人购买不足五千元的电脑还要征税么?
问题内容:你好,我是来加拿大探亲的。我在这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自用,价格合人民币2600元,请问我还要交税么?我出国带的中国买的手机没有申报,价值1400元,请问需要交税么?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答:您好,居民旅客在境外获取的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含5000元)以内的自用物品,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但烟酒以及20种不予免税商品另按有关规定办理。超出5000元,仅对超出部分征税;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笔记本电脑属于20种不予免税商品,一律计征税费,税率20%。出境旅客携带需复带进境的物品,按规定出境时应向海关申报,入境时凭原出境申报单办理复带进境手续。您所述情况,建议向现场海关作解释,由其认定是否属于国内带出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