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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关:合资公司股东自带车辆[118188]

问题编号:[118188]

问题标题:合资公司股东自带车辆

问题内容:你好,我是韩国籍,是一中国合资公司的韩方股东,欲将自用汽车从韩国带到宁波。请问需要办理和手续?如有关税其税率是?自用车辆在中国行驶有无区域限制?有没有时间期限反回韩国?谢谢!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1、关税税率 25%、增值税税率 17%、消费税税率依据车辆排气量(请参阅: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15号)。 2、计算公式:从价计征关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完税价格X关税税率;计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完税价格+实征关税税额+实征消费税税额)X增值税税率;从价计征进口环节消费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完税价格+实征关税税额)/(1-消费税税率)〕X消费税税率。 3、非居民长期旅客进口的自用车辆需交关税、增值税、消费税。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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