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65787]
问题标题:木粉归类问题
问题内容:您好: 您在中国海关门户网站业务咨询栏目提交的关于木粉归类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您好!感谢您的咨询,咨询中所涉及问题已通过“关长信箱”进行回复,请查阅“关长信箱”答复。 (原问题的标题、内容、提问时间等相关情况) 木粉归类 我司于去年9月份进口一个小柜的木粉(主要用途:制作礼佛,拜神用香支)我司按照普通木粉(44050000)进行申报,后经现场海关抽样送广州海关化验中心化验,尔后;现场海关要求我司归香料121109050,我司产品属于普通木粉(44050000),并非香料(121109050),于是我司提供相关资料给黄埔海关关税处进行归类,递交了相关材料,同时也做了现场的归类问答,现在现场海关说我们的产品经过归类咨询后还是归为香料(121109050),准备移交查私,那么我想请问下,海关归类后有没有什么书面文件提供给我们企业查看,如果我司不服海关的归类决定,能否提出行政复议? 2012年2月3日
问题分类:[商品归类] 投送单位:黄埔海关
答:已电话联系咨询人,答复相关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