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39050]
问题标题:回国探亲按居民免税额5000吗?
问题内容:我是在美国定居不久的的中国公民,计划不久回国探亲几个月,我需要带自用的电脑和相机(相机是以前从国内带来美国的),探亲后我仍然要返回美国,并且将自用的电脑和相机也带回到美国。象我这种情况,电脑和相机要征税吗?而且回国我是按5000元人民币还是按2000元人民币免税。谢谢,急切的盼望回复。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答:您好,“居民” 指出境居留后仍回到境内其通常定居地者。“非居民” 指进境居留后仍回到境外其通常定居地者。根据54公告,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2000元人民币以内(含2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对于旅客随身携带进(出)境,并复带出(进)境的原有个人物品,海关并不征税,按暂时进出境方式办理有关手续。请在进(出)境时向海关申报,出(进)境时凭原进(出)境申报单予以验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