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39382]
问题标题:个人物品征税
问题内容:我是留学生,我在韩国买的iPhone,是我给人用,也要交税吗?据说要申报,怎么给申报发?是在韩国这边申报吗?是不是申报了就不用交税了?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非常感谢您对青岛海关工作的关注与支持!一、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2000元人民币以内(含2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 二、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进境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超出人民币2000元的,海关仅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