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25195]
问题标题:进口三角钢琴
报关员教材问题内容:至上海上海海关: 因工作需要我和我的先生在国外生活工作了好几年,因为从小酷爱音乐,并且曾经考了文化局颁布的钢琴一级演出证(当时演出证的最高级别),但是当时我的身份还是在校学生,所以没有去拿证书。我爸爸妈妈都曾在上海乐团工作, 是一辈子的音乐工作者, 我有一个妹妹, 现在上海交响乐团工作. 我从4岁起就开始学琴,不过至今未取得过相关的音乐方向的证书或者钢琴等级证书。 这次回国想把在国外买的古典三角钢琴,据说是100年前的钢琴运回国,不知是否可以,另外关税要多少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 旅客带进钢琴,确属自用的,必须征税放行。如果您携带的为三角钢琴(海关行邮物品税号24010100),则需征税进境,税率为10%,完税价格为90000元人民币,税款计征分别为9000元。您应在进境时主动向海关申报,然后您再缴纳相应的关税之后将其携带进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