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29093]
问题标题:高层次留学人才境外购车回国问题
问题内容:您好,我是在俄罗斯留学的学生,现已取得了硕士学历并准备回国,看到" 海关总署令第154号" 中有关高层次留学人才境外购车可以征税带回国,请问,现在这条法令还有效么?硕士学历是否算为高层次留学人才,具体要到哪里认证? 征税的话,项目有哪些,金额为多少呢?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答:您好,154号令有效。高层次人才的身份一律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或其授权部门认定,具体是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教育部国际交流合作司以及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和教育主管部门。汽车征货物税,规格、排量大小不同对应不同税率,建议查询《进出口税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