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30272]
问题标题:外商投资企业外方常驻人员进口自用二手汽车
问题内容:您好!我公司是一家外商独资企业,董事长是美国人,常驻中国,想从美国带一辆二手轿车在中国的企业自用,请问该如何申请,须提交什么手续?还应交纳什么税费?盼复!谢谢!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深圳海关
答:您好!自2010年7月1日起,除按照有关政府间协定可以免税进境机动车辆的常驻机构和常驻人员、国家专门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专家以外,其他常驻机构和常驻人员不得进境旧机动车辆,对其旧机动车辆进境申请,海关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