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30418]
问题标题:关于从德国邮寄奶粉
问题内容:你好!因为马上要生宝宝了,打算让在德国的妹妹邮寄几罐婴儿奶粉过来,有几个想咨询一下: 1.关于邮寄奶粉的合理自用数量问题,那这个奶粉重量上限到底是多少呢?6.5kg以内可不可以?因为奶粉不是很贵,6.5kg也不到900块; 2.如果是9.1以后进境,那关税怎么交?我们这边是江苏徐州,要是要到进境的海关去交也太不方便了吧? 3.从德国是DHL运过来的,到了国内之后是中国邮政,那这个包裹是在哪个海关进境的呢?谢谢!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南京海关
答:您好!您提出的问题我们答复如下:根据海关总署2010年第43号公告规定,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个人邮寄奶粉入境不能超过规定限值。海关总署2007年第25号公告规定,奶粉的完税价格为每千克200元人民币,税率为10%。进口税税额=完税价格×税率。若是通过邮政快递EMS邮寄到徐州的包裹,一般经过南京海关驻邮局办事处审核。以上答复仅供参考,不具有法律效力,请务必以业务现场的实际办理结果为准。感谢您对南京海关工作的关心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