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31325]
问题标题:關於個人計算機問題 (不是筆記本計算機)
问题内容:您好!,我在澳門購買了一台桌上型的計算機,(不超過5000元的),帶回中國內地自用的,可否要報關或征收稅款嗎,要什麼手續,怎樣辦理 (注明:不是筆記本計算機) 謝謝你們耐心解答 祝工作愉快速!!!!!!!!!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拱北海关
答:1.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合5000元)的;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2000元人民币以内(含2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 2.对短期内多次往返旅客,海关只放行旅途必需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