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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关:9月1号后给父母邮寄的物品是否要交税?[131252]

问题编号:[131252]

问题标题:9月1号后给父母邮寄的物品是否要交税?

问题内容:近期在国外给父母买了一双鞋和一条瘦身裤,请问在9月1号以后寄到国内是否会按照新政策被要求补交税?报关员培训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答:您好,根据海关规定:9月1日后,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上的,海关予以征税放行。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以外的个人物品,每次限值1000元人民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间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海关会根据物品的实际报验状态,按照《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进口税税则归类表》及《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完税价格表》的规定,确定物品的完税价格和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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