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关:网购国外二手家庭音响设备[112456]
问题编号:[112456]
问题标题:网购国外二手家庭音响设备
问题内容:因为国外二手家庭音响设备比国内便宜,因此我想从国外网站购买一套二手音响产品(CD唱机、功放、音箱等)自用,物品要购自不同的国家和个人,单件价格均超过10000元,并且没有发票。物品通过快件寄送,请问如何报关,关税如何交纳?谢谢!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答:您好,根据海关相关规定:寄自或寄往港、澳地区的个人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免税额为400元;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以外的个人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免税额为500元。验放进出境邮件时,对个人收寄的物品,原则上以限值决定是否允许进出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国务院令〔2003〕0392)第五十七条规定:超过合理、自用数量的进境个人物品应当按照进口货物依法办理相关手续。根据您的描述,您的物品已经超出个人物品的限值,应按照进口货物依法办理相关手续,缴纳相应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