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12545]
问题标题:关于从美国
问题内容:从美国买了些运动完后的营养补给,是自用的,折合成人民币是1007元。请问能顺利通关吗??需要付税吗?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根据《海关总署关于调整邮件中个人物品的限值和免税额的通知》(署监[1994]774号)规定:寄自或寄往港、澳地区的个人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下同),免税额为400元;寄自或寄往上述地区以的个人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免税额为500元,超出的,仅征超出部分。 在按调整后的限值和免税额验放进出境邮件时,对个人收寄的物品,原则上以限值决定是否允许进出境;对单件不可分割的物品,虽超出限值规定,但确属个人正常需要的,可从宽验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