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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海关:关于香水[113309]

问题编号:[113309]

问题标题:关于香水

问题内容:您好尊敬的广州海关。我现在在德国买了一瓶香水想送给国内的朋友。请问我可以把香水寄回到国内么?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广州海关

答:您好!根据现行规定,寄自国外的邮件,在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每次限值人民币1000元,其中免税额为500元。超出自用合理数量或超出限值的予以退运或按货物办理进口报关手续。物品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依据《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完税价格表》(海关总署(2007)25号公告)的规定估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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