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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关:海关总署第161号令第七条解释[115154]

问题编号:[115154]

问题标题:海关总署第161号令第七条解释

问题内容:<<海关进出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监管办法>>第七条有四项,旅客本次进境的图书有一种是12册(不是丛书套书,是<<资治通鉴>>),是计算1份单行本还是计算为1套书?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 根据<<海关进出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监管办法>>第七条,个人自用进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在下列规定数量以内的,海关予以免税验放:(一)单行本发行的图书、报纸、期刊类出版物每人每次10册(份)以下;(三)成套发行的图书类出版物,每人每次3套以下;<<资治通鉴>>是否属于成套发行的出版物,以现场海关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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