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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关:高尔夫球具[117043]

问题编号:[117043]

问题标题:高尔夫球具

问题内容:想通过国外购买并邮寄到国内自己使用。请问购买一套铁杆(8支)是否被理解成自用合理数量?因铁杆均为整套购买,可否理解成不可分割的物品?如果可以再增加购买三支木杆和一支推杆凑成一套(计13支)有无问题?如果不可以有无可能分两次分别采购铁杆和木杆?另外1000元是一次限额吗? 如确需要分两次或三次购买有约束吗?谢谢。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答:您好,根据《海关总署关于调整进出境邮件中个人物品的限值和免税额的通知》的规定:寄自或寄往港、澳地区的个人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免税额为400元;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以外的个人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免税额为500元。验放进出境邮件时,对个人收寄的物品,原则上以限值决定是否允许进出境。若您一次邮寄的物品总价值超过规定限值,则需照章缴税,1000元和800元是邮寄一次的限值。根据海关规定,对单件不可分割的物品,虽超出限值规定,但确属个人正常需要的,可从宽验放。您所述的一支铁杆是一件物品,自用合理数量以铁杆实际数量和价值衡量,一套铁杆不是不可分割的物品。邮寄次数由寄件人决定,海关无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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