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65178]
问题标题:国际包裹。
问题内容:尊敬的海关领导,我于元月2日在美国网站www.cabelas.com购买了1件羽绒服价值74.99美元,两条裤子价值分别为44.99美元和35美元,当时有个满150美元回赠20美元的活动,所以包含UPS运费69.74美元我总共支付了204.72美元。UPS运单号:1Z6E877A6715215330,在UPS发给我的发票副本上,我发现总价变成254.74美元,我问过CABELAS,他们说也不清楚,说需要我询问中国海关,我想知道,这比将近50美元的金额从何而来?另外,我想知道我的包裹符合免税的标准吗?因为扣除运费,我买衣服和裤子只花费了134.98美元!谢谢各位领导!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您好,您所述的邮件属个人物品类快件,根据海关总署2010年第43号公告,按个人邮寄进境物品管理,根据现行规定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以外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达到起征点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率表》征收进口税;办理海关手续时需要提供个人物品申报单、份运单、收发件人身份证件影印件等。您在空运快件通关中遇到问题可以提供分运单号,直接咨询12360热线。感谢您对海关工作的支持与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