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19793]
问题标题:关于ATA单证册临时进出口超过6个月期限是否能补办延期申请?
问题内容:我司于去年8月底出口比利时2个火车车厢,是应买方要求用于做碰撞试验的,由于我们主要是研究型企业,这是第一次出口物品,不知道用ATA单证册出口后,6个月内物品要退回国内,如果在期限内不能退回,是要向海关申请延期的,可是6个月的最终期限是在2月底,现在已经3月,超期已经1个月,我们想咨询一下,是否可以补办延期手续。我们是第一次出口物品,而且还是以ATA的方式,实在不知道该如何办理。我们是铁道部下属企业,这次出口时为了做欧洲认证实验用以打开欧洲市场,该项目是国家重点发展扶持项目,能否酌情通融。允许我们做补办手续。谢谢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天津海关
答:您好: 一、如在ATA单证册有效期内复运进境的,可向原出证机构办理延期的行政许可,企业凭该行政许可决定书到出口现场办理相关手续。 二、如延长期限超过ATA单证册有效期的,持证人应向原出证机构申请续签单证册。建议您联系实际办理通关手续的口岸海关咨询,以其答复为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