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21285]
问题标题:个人物品申报
问题内容:今天收到ups申报单 一双运动鞋 一件毛衣 一件内衣 一顶针织帽 在填写申报单的时候 是按照海关规定的物品完税价格进行登记吗 查看记录 快件已经到达上海以上物品税额不超过500 不用交税吗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您好,按照《海关总署关于调整进出境邮件中个人物品的限值和免税额的通知》(署监[1994]774号)规定,寄自或寄往港、澳地区的个人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免税额为400元;寄自或寄往上述地区以外的个人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免税额为500元,超出的,仅征超出部分。对个人收寄的物品,原则上以限值决定是否允许进出境;对单件不可分割的物品,虽超出限值规定,但确属个人正常需要的,可从宽验放。具体事宜你可以咨询上海浦东机场海关快件处,电话021-68841118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