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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海关:EMS快递至美国礼品[123002]

问题编号:[123002]

问题标题:EMS快递至美国礼品

问题内容:我想通过EMS邮寄3条珍珠项链去美国,作为礼品送给朋友,价值为每条人民币1460,合计4380。想请问以下问题: 1,寄出去,我国海关要收税吗?如收,税率是多少? 2,到了美国,美国还要收税吗?如有,税率是多少?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南京海关

答:您好!您提出的我们答复如下:海关法律规定,“个人邮寄物品出境,在个人自用合理范围内,寄自或寄往港、澳地区的个人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下同),免税额为400元;寄自或寄往上述地区以外的个人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免税额为500元,超出的,仅征超出部分。在按调整后的限值和免税额验放进出境邮件时,对个人收寄的物品,原则上以限值决定是否允许进出境;对单件不可分割的物品,虽超出限值规定,但确属个人正常需要的,可从宽验放;对邮运进口的商业性邮件,应按规定办理货物进口手续。” 邮寄出境的物品必须在个人自用合理范围,否则不能邮寄出境。至于美国入境是否需要征税,请与美国当地主管海关了解。以上答复仅供参考,请以业务现场的实际办理结果为准。感谢您对南京海关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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