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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关:回国搬家带家具和电器[124083]

问题编号:[124083]

问题标题:回国搬家带家具和电器

问题内容:您好,我三年前因为工作关系搬家到美国,至今还是中国籍(非绿卡)。现在需要搬家回上海,请问我以前带去美国的中国购买的家具运回中国(发票保留,出中国时报过关),需要交税吗?我在美国买的台式电脑,用了3年了,带回上海,也需要交税吗?谢谢。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您好,您个人从境内带到境外的自用物品,如果出境时向海关申报并经海关验核,您可以凭当时海关验核的单据携带您所述物品进境,如果您不能提供,应向海关申报,办理有关手续。分离运输行李物品运进时,旅客应持本人身份证件、有关申报单证、提货单证等到物品进境地海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验放手续。具体以进境地海关审查验核为准。可运的物品包括一般的生活用品以及家具等安家物品,以自用、数量合理为限。国家规定的以下20种商品不予减免税:电视机、摄像机、录像机、放像机、音响设备、空调器、电冰箱(柜)、洗衣机、照相机、复印机、程控电话交换机、微型计算机、电话机、无限寻呼系统、传真机、电子计算器、打印机及文字处理机、家具、灯具和餐料。 海运分运行李运输,具体情况请咨询上海海关现场业务二处,电话55036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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