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课堂 外贸网站 外贸SEO 付费广告 社交营销 外贸营销 外贸推广 外贸知识 外贸政策 外贸百科
当前位置:首页 > 外贸课堂 > 外贸知识 > 广州海关:个人物品

广州海关:个人物品

问题编号:[104935]

问题标题:个人物品

问题内容:您好,我想问下,我要是去香港旅游回来,随带的物品数量超出规定的范围,但是属于自用,补税就可以了吗?~那如果超出自用合理数量,是不是就按货物算了呢?是交税放行~还是不放啊~~ 谢谢~您在百忙之中回复我的问题~~~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广州海关

答:您好!您的问题答复如下:根据现行海关规定,进境旅客携带价值人民币1000元以下的生活用品,在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的,可以免税进境;如带进价值人民币1000元至5000元的物品,或者二十种国家规定不予免税的物品,每人每公历年度内入境可征税带进1件。超出自用合理数量的,退运或者由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公司办理货物报关手续。


上一篇:上海海关:留学生邮寄自用品回国的关税问题


相关文章:

杭州市滨江区伟业路3号

业务热线(微信同号):18143453325

业务邮箱:2848414880@qq.com

业务QQ:2848414880

目标:致力于帮助中国企业出海淘金

使命:为国内企业跨境出海提供动力支持

愿景:打造用户期待和尊重的外贸服务商

Copy © 外贸巴巴 www.waimao88.cn 版权所有备案号:浙ICP备18013128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