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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关:进料加工货物退运复出口[154384]

问题编号:[154384]

问题标题:进料加工货物退运复出口
问题内容:您好。我公司4月份出口印度一票货物褐藻胶,客户使用后提出质量问题,要求部分退运。我公司出口该票货物时以进料加工的方式申报出口的,现在该手册已经核销了,且过了手册的有效期限。而且该票货物在外管局、国税也已经核销申报完毕。想咨询下,在这种情况下该如何办理退运货物然后复出口给客户续,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另外如果光办理退运不再出口,手续上有什么差别?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如果手册已经核销,上述货物应按照“退运货物”申报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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