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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递物品回国是否需要提供发件人护照和留学人员证明

问题标题:邮递物品回国是否需要提供发件人护照和留学人员证明

问题内容:我是一名在澳洲留学的学生,因为要回国发展所以将一套家庭影院从澳洲通过快递公司邮寄回国,东西到首都机场海关后被首都机场海关告知需要提供我本人的护照和留学人员证明文件的正本才能申报。因为该套家庭影院价格已经超过免税额度,而且本人并不要求免税但还是被告知需要以上材料。可是我人在澳洲,护照为本人的身份证明,而且据我所知海关对于邮递物品并没有要求需要提供发件人的护照以及其他材料,只需要提供收件人的相关身份证明就可以,为什么有上述情况发生,我的东西现在以在首都机场海关滞留2周有余,非常着急希望能给个明确的答案,谢谢!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答:您好,根据〈海关总署关于调整进出境邮件中个人物品的限值和免税额的通知〉(1994)中规定: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以外的个人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免税额为500元。验放进出境邮件时,对个人收寄的物品,原则上以限值决定是否允许进出境。通过快件方式进出境个人物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147号中第22条规定,个人物品类进出境快件报关时,运营人应当向海关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快件个人物品申报单》、每一进出境快件的分运单、进境快件收件人或出境快件发件人身份证件影印件和海关需要的其它单证。 如果属于旅客分离运输行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主席令〔2000〕0035)和《海关对旅客进出境行李物品监管办法》的有关规定,旅客分离运输行李到达指运口岸,海关应验凭旅客本人护照、旅客行李申报单或规定的其他申请单证以及运输部门发给的提单,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征免税验放手续。依据海关总署关于对留学回国人员携带行李物品验放问题的通知(署监[1999]819号)中规定,留学人员凭其所持护照和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和本人毕、结业证书办理验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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