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海关: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过期
问题标题: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过期问题内容: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 过期如何补办?同时电子口岸是否也存在过期?证书签发日为2004年7月
问题分类:[企业备案] 投送单位:武汉海关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127号)第三十八条 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有效期限为三年。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三十日到注册地海关办理换证手续。逾期未到海关办理换证手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自动失效。
第三十九条规定: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换证应当向注册地海关递交下列资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提交营业执照);
(二) 对外贸易经营者登记备案表复印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商务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限外商投资企业提交);
(四)《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
(五)《报关员情况登记表》(见附件5)(无报关员的免提交);
(六)《报关单位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 电子口岸IC卡的有效期是二年,海关证书的时间和电子口岸IC卡的时间不是一起的,IC卡在海关证书过期时是不会受影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