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海关:外商投资企业进口设备减免税
问题标题:减免税
问题内容:我司为外商投资企业,现拟进口设备,
现资讯如下问题:
1.现需凭哪些资料向海关申请减免税?
2.据了解,对设备还有技术参数有一定要求,见2008版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减免税商品目录。该表中的某一设备参数有多项的,是否要求该设备全部指标内容都不在其内方可申请?否则若列入该目录则不能申请减免税?
盼能尽快回复
问题分类:[减免税] 投送单位:黄埔海关
答: 经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投资主管部门按管理权限核准的外商投资项目,属于鼓励类项目的企业办理进口设备的减免税申请手续时需提供的资料请参阅署令[2009]179号有关规定或具体咨询主管地海关。 对于属于总署(2008)29号公告范围的设备,在《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中有多个(两个及以上)技术指标的商品,如其中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技术指标优于《目录》中相应商品的限定技术规格,即可认定为不属于《目录》内商品,可予办理免税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