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企业主要是指处于流通环节的贸易公司,一般来说,没有属于自己的生产设备,没有明确属于本公司的自产产品,主要依靠外购产品再对外销售,其经营方式与生产企业有很大的差别,故其出口退税申报操作流程与生产企业相比也有较大的差别。具体来说,外贸企业的出口退税申报操作流程如下。
出口退税申报一般程序:
1. 有关证件的送验及登记表的领取:
企业在取得有关部门批准其经营出口产品业务的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登记证明后,应于30日内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
2. 退税登记的申报和受理:
企业领到“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后,即按登记表及有关要求填写,加盖企业公章和有关人员印章后,连同出口产品经营权批准文件、工商登记证明等证明资料一起报送税务机关,税务机关经审核无误后,即受理登记。
3. 填发出口退税登记证:
税务机关接到企业的正式申请,经审核无误并按规定的程序批准后,核发给企业"出口退税登记?
4. 出口退税登记的变更或注销:
当企业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或某些退税政策发生变动时,应根据实际需要变更或注销退税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