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标题:邮政报关
问题内容:国外朋友给我通过邮政运回200支泡腾片(自用),到北京后海关让我补了300元关税,因为200支泡腾片实际价值还没有到1000元,但是海关给我按3000元的货品价格上的税,请问,如果我下次还想要泡腾片的话,怎么正常报关?按我实际价格上税,关税是多少?谢谢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答:您好,根据《海关总署关于调整进出境邮件中个人物品的限值和免税额的通知》(1994)中规定:寄自或寄往港澳地区以外的个人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免税额为500元。对个人收寄的物品,原则上以限值决定是否允许进出境。海关按照《入境旅客行李和个人邮递物品完税价格表》(署2007年第25号)中的归类审核价格,确定征缴税款。对于泡腾片,署2007年25号令中没有明确规定完税价格,海关依据署监发[2002]39号文件的规定,对您的物品估价行邮物品进行估价,
主要参考:
1.香港市场同类物品零售价格;
2.无香港市场零售价格的,参考国内市场同类物品零售价格,并减除30%。超过合理、自用数量的进境物品,应当按照进口货物依法办理海关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