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关:邮寄回国的物品价格
问题编号:[103534]
问题标题:邮寄回国的物品价格
问题内容:请教如何证明我寄回国的物品的价格?例如我寄回一副眼镜,如何证明它的价格?另外如果寄回国的物品价格超过1000元,应当怎样处理?谢谢!盼复。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据《海关总署关于调整进出境邮件中个人物品的限值和免税额的通知》规定:寄自或寄往港、澳地区的个人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上述地区以的个人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 超出自用合理数量或超出限值的予以退运或按货物办理报关手续。个人物品计征行邮税的完税价格、税率由海关依据海关总署(2007)25号公告(可在中国海关互联网网页上查找该文)的规定估定。应缴关税税额=完税价格*税率。感谢您对海关工作的支持!对完税价格表未列明和明确另估的物品,海关将参照有关物品的发票或香港市场、国内市场同类物品零售价格,按规定程序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