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关:从香港SASA买了一个眼霜
问题编号:[107095]
问
题标题:咨询
问题内容:如果我从香港SASA买了一个眼霜350RMB,加上特快邮递费105RMB,一共是405RMB,这种情况会被海关扣下吗?会免税通行吗?谢谢!我是北京的。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广州海关
答:您好!根据现行规定,寄自或寄往香港、澳门地区的个人物品,在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每次限值人民币800元,免税额为400元。超出自用合理数量或超出限值的予以退运或按货物办理进出口报关手续。其完税价格由海关依据《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完税价格表》(海关总署(2007)25号公告)的规定估定,应缴纳的行邮税税款为海关依法估定的完税价格X税率。特快邮递可直接寄往北京,如果您的包裹在广州办理申报手续,建议您向广州邮政局下属报关组(020-38187307)咨询有关邮件进境申报事宜。感谢您对海关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