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32617]
问题标题:免税申请要求
问题内容:以前外资企业申请免税时,只要在投资总额内,不是国家列明的不予免税的设备外,都可以免税。而现在,海关除了要看额度外,好象更重视设备与审批条目之间的关系。我的问题是:对于生产企业来说,现在是否只有生产设备才可以免税,象叉车、温度计、称量用具等非直接生产的设备,不能申请免税了?多谢指教!
问题分类:[减免税]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来源:报关员培训网答:感谢对青岛海关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你司所述是减免税审批中设备和配套件、备件的范围界定问题,根据有关规定,对列入一定范围的备件,单独进口时不能作为设备对待,具体请联系主管海关减免税部门,以审查验核你司提交的减免税审批材料后确认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