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关:关于网购美国某网站裸钻的关税问题
问题编号:[108423]
问题标题:关于网购美国某网站裸钻的关税问题
问题内容:您好。我在人北京,现在美国某网站上网购了一颗价值人民币4000元的裸钻,国外商店将通过fedex给我邮寄过来。从网上看到多方信息表明,裸钻超过5000RMB以外部分方收取10%的关税,没得到官方肯定,不敢枉信。故请问,是否没有超过5000人民币的该自用裸钻,不必征收关税?如果要征收的话,怎样计算,税率是多少呢?谢谢。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答:您好,海关总署《关于调整进出境邮件中个人物品的限值和免税额的通知》(署监[1994]774号)中规定:寄自或寄往港、澳地区的个人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免税额为400元;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以外的个人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免税额为500元。验放进出境邮件时,对个人收寄的物品,原则上以限值决定是否允许进出境;对单件不可分割的物品,虽超出限值规定,但确属个人正常需要的,可从宽验放。您的物品应缴税款为实际价格*进口税率-500或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