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关:我在韩国买了一个(自用的)电热床垫
问题编号:[108462]
问题标题:我在韩国买了一个(自用的) 电热床垫,
问题内容:尊敬的海关同志: 您好! 我在韩国买了一个(自用的) 电热床垫,主要材料是石头,大小是 110cm*150cm 运输时是分开的,两个大小差不多的 电热部分(内层)、石头部分(表层)150cm长、直径为15cm左右的圆筒, 请问能不能通关?需不需要交纳关税?大概交百分之多少?万分感谢!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答:您好,海关总署《关于调整进出境邮件中个人物品的限值和免税额的通知》(署监[1994]774号)中规定:寄自或寄往港、澳地区的个人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免税额为400元;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以外的个人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免税额为500元。验放进出境邮件时,对个人收寄的物品,原则上以限值决定是否允许进出境;对单件不可分割的物品,虽超出限值规定,但确属个人正常需要的,可从宽验放。您的物品应缴税款为实际价格*进口税率-500或400。《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国务院令〔2003〕0392)第五十七条规定:超过合理、自用数量的进境个人物品应当按照进口货物依法办理相关手续。电热床垫的进口税率为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