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92006]
问题标题:A类企业电子口岸打印不了报关单证明联,可不可以在海关打印
问题内容:你好,我司在2013年9月2号之前为B类企业,刚刚转为A类企业,进入电子口岸打印报关单证明联时提示“非A类企业不得打印”,而外管局已经答复说我司已升为A类,请问这种情况下,我司可不可以在海关打印报关单证明联?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厦门海关
答:来信收悉,根据《海关总署 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公告2013年第52号》自2013年9月16日起,海关不再为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核定的货物贸易外汇管理A类企业(以下简称A类企业)提供纸质报关单收、付汇证明联。A类企业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付业务,按规定须提交纸质报关单的,通过中国电子口岸(企业端)自行以普通A4纸打印报关单证明联(出口收汇或进口付汇用)并加盖企业公章。企业如需自行打印报关单收、付汇证明联,需确认其在外汇管理局分类为A类企业。如满足该条件,可使用电子口岸操作员卡登陆电子口岸浏览器版系统,进入相应的出口收汇或进口付汇子系统进行打印操作。如有疑问,可拨打数据分中心客服热线0592-5653395.谢谢你对海关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