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籍华人想在华办公司,如何申请从国外带车回国
问题编号:[108411]
问题标题:美籍华人想在华办公司,如何申请从国外带车回国
问题内容:我的伯父是美籍华人。他常年不定期的在国内大学作为客座教授,并在华投资了一个公司。近期,他打算从美国带一辆车回中国,请问需要如何手续。另外,我伯父的家在南京,但投资的公司是在盐城,请问需要向哪个海关进行咨询办理?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非居民长期旅客进出境自用物品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116号) 规定,非居民长期旅客中的常驻人员可以进境机动车辆,每人限1辆。 “非居民长期旅客”是指经公安部门批准进境并在境内连续居留一年以上(含一年),期满后仍回到境外定居地的外国公民、港澳台地区人员、华侨。 “常驻人员”是指非居民长期旅客中的下列人员:(一)境外企业、新闻机构、经贸机构、文化团体及其他境外法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在境内设立的并在海关备案的常设机构内的工作人员;(二)在海关注册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内的人员;(三)入境长期工作的专家。 具体办理车辆进境的申请手续请咨询公司注册地的主管海关。 “三资”企业外方常驻人员申请进口汽车应提供以下单证: 1、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进出境自用物品申请表》一式四联(公司盖章、申请人签字); 4、身份证件:(1)常驻人员护照,需贴有出入境管理局签发的一年以上(含一年)居留许可;港澳居民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一年以上居住证明;台湾同胞需提供台湾同胞往来大陆通行证,需贴有出入境管理局签发的一年以上(含一年)居留签注。(2)外国人就业证或台港澳人员就业证。(3)上述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5、车辆提单和装箱单原件及复印件(收货人应为车辆进境申请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