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11154]
问题标题:香港购入设备2
问题内容: 香港购入设备
这是上次的提问: 青岛海关,您好: 我司从香港公司购买一台设备,我司是外资企业可以办理免税,但是香港的公司却直接用EMS邮寄过来了,使我司无法办理免税。也无法去海关进行备案。(注:我司付的是外汇)。找香港公司却要我们自己处理,把设备从新带回香港办理出口。请问我们该怎么办?他们这是走私吗?
以上,谢谢您的回答:谢对青岛海关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根据有关规定,应在设备进口前办理减免税手续。你司目前的情况可参考以下两种方案:一是,与主管地海关联系,申请办理《征免税证明》;二是,货物放行前向申报地海关通关部门申请将货物办理“直接退运”手续。具体请直接到现场海关办理。
问题补充:这个设备已经在我公司了,请问也是这样操作吗?谢谢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感谢对青岛海关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你司所指“这个设备已经在我公司了”,是否经过海关手续?如果经过海关手续,即正常放行了。进口货物放行后不能办理免税手续,如要退运,请按“退运货物”向海关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