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10651]
问题标题:海关针对货代企业关于进口随机文件的管理
问题内容:尊敬的上海海关老师,想请教下,海关针对货代企业关于空运进口随机文件的管理是否有相应的规定或公告?想学习下 烦请告知 十分感谢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 海关对于进口货物随附单证的管理规定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署令〔2003〕0103)第二十七条规定:“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应当随附的单证包括:
(一)合同;
(二)发票;
(三)装箱清单;
(四)载货清单(舱单);
(五)提(运)单;
(六)代理报关授权委托协议;
(七)进出口许可证件;
(八)海关要求的加工贸易手册(纸质或电子数据的)及其他进出口有关单证。” 除上述单证以外,当涉及反倾销商品时,经营单位应提供原产地证明及原产商发票;当涉及申报进口享受协定税率或者特惠税率的货物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优惠原产地管理规定》(署令〔2008〕0181)的规定提供原产地证书、原产地声明或者进口货物原产资格申明。海关对于发票上的随机章没有硬性规定。 如仍有疑问,请直接与我关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李菊莹,联系电话:021-68841118转5506分机) 上海浦东国际机场海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