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10802]
问题标题:关于关税
问题内容:你好!我上周通过美国的一个代购网站,买了1条牛仔裤,价值在75美元左右,通过DHL来货运的,今天收到了,他们收了我284元的关税,我想了解下这方面的情况,谢谢!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您好,海关总署《关于调整进出境邮件中个人物品的限值和免税额的通知》(署监[1994]774号)中规定:寄自或寄往港、澳地区的个人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免税额为400元;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以外的个人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免税额为500元。验放进出境邮件时,对个人收寄的物品,原则上以限值决定是否允许进出境;对单件不可分割的物品,虽超出限值规定,但确属个人正常需要的,可从宽验放。您的物品应缴税款为完税价格X进口税率,以现场海关办理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