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14125]
问题标题:东盟自贸区零关税
问题内容:中国东盟自贸区1月1号建成 90%产品实现零关税,那自贸区是在广西内吗,零关税这个优惠只是在广西范围还是全国啊?还有如果只是广西,那享受零关税的出口货物的产地有什么限制吗,是只能在广西内生产还是可以在外省生产,然后来广西这边出口呢?谢谢!
问题分类:[减免税] 投送单位:南宁海关
答: 中国—东盟自贸区的范围包括中国(除港、澳、台)和东盟10国。对于从东盟国家进口的货物而言,只要在输出国申领了Form E格式的优惠原产地证书(具体可参阅海关总署令2003年108号和海关总署2003年81号公告),并且符合直接运输规则,按照海关总署2008年52号公告和2009年6号公告要求向海关申报,就可以享受相应的协定税率。对于出口到东盟国家的货物,出口时仍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规定的出口税率或出口暂定税率纳税(目前我国仅对少部分商品开征出口关税)。 如果希望出口到东盟的产品能在该国家享受进口协定税率的优惠,可以到当地检验检疫局申领Form E格式的优惠原产地证书,并交由进口人按输入地海关要求进口申报。目前,与东盟国家发生贸易的中国出口企业可以通过积极申领Form E格式的原产地证书使贸易伙伴降低进口税负,从而使产品更具有竞争力。需要提醒的是,根据海关总署令第181号规定,出口货物申领优惠原产地证书的,应当按照海关总署2008年52号公告和2009年6号公告要求向海关申报,同时向海关提交优惠原产地证书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