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91596]
问题标题:出口贸易方式及退税?
问题内容:海关老师,您好!我公司是一家电站瓷绝缘子生产厂家,现正在与一家境外A公司商讨出口事宜。 这家境外A公司要求我公司在境外A公司附近租设仓库,即先将货物运到境外我公司所租的仓库内,A公司随时下单我公司从当地仓库提货(下单之前货物所有权属于我司,寄售)。我公司直接与A公司结算货款。 我有3个问题想咨询: 1. 事先没有销售合同,货物要办什么手续才能出口到境外自己租的仓库? 2. 因先要将货物运到境外的仓库,再依据A公司的订单发货后才能算销售(寄售)。这样,海上运输的时间, 境外仓库存放的时间,加上A公司的帐期, 收汇时间可能会长于规定的时间。 这种情况如何处理? 3。 与1616 寄售代销有点相象,可我公司直接与境外A公司结算,不涉及到1616下说到的代销商。我司应按照哪种贸易方式进行?对报关和收汇退税是否有特殊要求? 谢谢!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有关寄售代销的规定简要如下: 1.经营进口商品寄售代销业务的企业必须是经商务部门批准的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按经批准的商品范围经营。 2.进出口寄售代销货物应照章征税。 因此,1需要商务部的批准,如实向海关申报,涉税的照章征税。 2.收汇的问题不属于海关管理,需咨询外汇管理局。 3.如果没有商务部门的批件,请按照一般贸易申报出口。收汇和退税问题请咨询外管局和国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