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关:外国居住中国籍人员挈带汽车回国咨询
问题编号:[102428]
问题标题:外国居住中国籍人员挈带汽车回国咨询
问题内容:您好,海关人员 本人现居住在温哥华,现因公司调整关系需回流国内发展(居住2年时间)。想挈带自己的汽车一同回国。
咨询以下问题:
1.办理了《回国证明》汽车进关时是否有相关的减税条例?
2.咨询关税费用问题(车型08年产的丰田SIENNA汽车,价值3万5加币,3.5升,里数22000公里)大约征收的关税是多少呢?主要是想心内有个底。谢谢!!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广州海关
答:您好!您的咨询答复如下:
一、下列非居民长期旅客可申请征税(含关税、增值税、消费税约为65%)进境自用小汽车1辆。
(一)境外企业、新闻机构、经贸机构、文化团体及其他境外法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在境内设立的并在海关备案的常设机构内的工作人员;
(二)在海关注册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内的人员;
(三)入境长期工作的专家。
二、由于我关不是整车进口的定点口岸,所以关于车辆有关税费问题建议直接咨询黄埔、皇岗、天津、大连、上海、满洲里、阿拉山口等七个整车进口定点口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