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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关:外资企业是否可以从国外总公司带车到国内使用?[190276]

 问题编号:[190276]

 问题标题:关于外资企业是否可以从国外总公司带车到国内使用的咨询

 问题内容:您好,我们公司在韩国,今年在国内成立一家外资公司,想从韩国本部带一台车(30万以内)到国内使用。请问需要办理什么资料。如果在青岛海关办理进口,需要缴纳什么费用?是否有专业的代理公司操作。请详细说明一下,非常感谢。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感谢对青岛海关工作的关注!常驻机构进出境公用物品是指境外企业、新闻机构、经贸机构、文化团体及其他境外法人经我国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在境内设立的常驻机构为开展业务所需进出境的办公设备、办公用品及机动车辆。.常驻机构申请进境公用物品(含机动车辆)或将原进境的公用物品复运出境,应持《备案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公用物品申请表》(简称《申请表》)、提(运)单、装箱单、发票等相关单证向所在地主管海关提出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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