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91252]
问题标题:从台湾邮寄旧书是否要交关税?
问题内容:要从台湾邮寄100多本旧书,请问需要交关税吗?如果要交,书都是十几年前的,怎么估价呢?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监管办法》(署令161号)第七条 个人自用进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在下列规定数量以内的,海关予以免税验放:(一)单行本发行的图书、报纸、期刊类出版物每人每次10册(份)以下;二)单碟(盘)发行的音像制品每人每次20盘以下;(三)成套发行的图书类出版物,每人每次3套以下;(四)成套发行的音像制品,每人每次3套以下。第八条 超出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数量,但是仍在合理数量以内的个人自用进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不属于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情形的,海关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有关进境物品进口税的征收规定对超出规定数量的部分予以征税放行。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对全部进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按照进口货物依法办理相关手续:(一)个人携带、邮寄单行本发行的图书、报纸、期刊类出版物进境,每人每次超过50册(份)的;(二)个人携带、邮寄单碟(盘)发行的音像制品进境,每人每次超过100盘的;(三)个人携带、邮寄成套发行的图书类出版物进境,每人每次超过10套的;(四)个人携带、邮寄成套发行的音像制品进境,每人每次超过10套的;(五)其他构成货物特征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的,进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的收发货人、所有人及其代理人可以依法申请退运其进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上述数量明显超出第七条规定数量范围,应根据161号令第八条、第九条规定办理手续。鉴于你提交的信息不明确,请你根据上述规定办理个人邮寄印刷品事宜。具体完税价格应以现场海关审核确定的为准。如有未竟事宜,请拨打12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