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31298]
问题标题:郑州市知识产权备案
问题内容: 海关总署政法司知识产权处:你好! 我们是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河之洲知识产权工作室,2010年8月6日,我单位代理郑州醒狮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狮子图形”商标(商标注册号码为:663100),和“半导体材料线切割专用刃料”发明专利(专利号:ZL200610018021.1)两项海关知识产权备案。 由于当时是晚上8点多,通过我们企业网上银行转的帐,1600元,但当晚可能是下班时间,点击付款后,网银系统一直显示的是“银行系统正在处理中……”并持续10多分钟。我们以为是支付系统没有成功,就在又点击了支付。两次共计支付了3200元。 第二天10点多,银行系统发来短信,通知支付了两个1600元,显然是多支付了1600元。凭证号码分别为:57134115、57134158。 烦请海关总署查实这两笔账后,退还其中一笔款1600元。由于我们失误给贵总署造成麻烦,深表歉意。
问题分类:[企业备案]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答:您好,这里是北京海关互联网业务咨询。由于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备案管理由海关总署政策法规司统一负责,不属于北京海关业务范畴,因此建议您及时到海关总署政策法规司咨询有关情况。您可以发电子邮件向海关总署咨询,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专用邮箱:[email protected],传真:010-65195358。您也可以联系支付银行与海关总署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