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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海关:电子账册中,进料的主料和来料的非主料[130966]
问题编号:[130966]
问题标题:电子账册中,进料的主料和来料的非主料,所生产出的制成品能够以进料出口吗?
问题内容:我公司是一家从事来料加工和进料对口的加工贸易企业,用一个电子账册来监管所有的进出口业务。如果主料、非主料和制成品的产品信息均已备案(含进口料件、出口成品和BOM表)。请问:进料的主料和来料的非主料,所生产出的制成品能够以进料出口吗?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广州海关
答: 您好!来料加工,是指进口料件由境外企业提供,经营企业不需要付汇进口,按照境外企业的要求进行加工或者装配,只收取加工费,制成品由境外企业销售的经营活动。进料加工,是指进口料件由经营企业付汇进口,制成品由经营企业外销出口的经营活动。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是两种完全不同的贸易方式。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来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不得串换。因此,来料加工进口的料件不得串换用于进料加工成品项下。具体问题可直接咨询现场主管海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