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88289]
问题标题:可否进口?
问题内容:老师您好! 以下为本公司的营业范围机械设备及零部件、汽车零部件、摩托车零部件、劳防用品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上述商品的进出口业务,提供相关的配套服务(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想了解以下是否可以出口海关编码为6116100091的商品?请告知。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您好,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商品编码6116100091并未列入禁止出口或限制出口货物目录范围,出口时无需办理特殊的许可证件。对于您公司是否可从事此类货物的出口经营活动的问题,根据现行法律法规,企业的进出口经营权和经营范围并不属于海关的管理职能,请您向商务部门(如您公司当时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手续的商务委、厅、局)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