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78142]
问题标题:电子口岸数据传输丢失应该找哪个部门解决?
问题内容:从2012年7月份改用东方电子平台支付税款后,我公司有三张海关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虽然纸质税票已经打印出来,但是在电子口岸增值税管理中却查不到税票信息,应该是在数据传输过程中的数据丢失。电子口岸中没有信息国税局是不让抵扣的,我们打电话找东方支付平台、电子口岸(青岛以及北京的都找过)、青岛海关很多次了,都没有给我们一个满意的答复,相互之间扯皮,都说自己管不了,让我们找别的部门,说是没办法处理。7月份的税票,一直到现在也没有信息,我们没有办法抵扣。我们应该找哪里能解决呢? 税单号425820121587067992-L01;425820121587067993-L01;425820121587067994-L01 山东神州锆业有限公司13793856340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感谢你司对青岛海关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上述异常经联系总署相关部门处理,已补发税单报文。目前报文已经入库,且在电子口岸增值税管理中已经能查到税单信息。信息中心工作单号:5000-1000-960 数据中心工作单号:121203145。 如有未竟事宜,请拨打12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