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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关:报关单填制问题

问题编号:[184800] 问题标题:报关单填制:包装件数,毛重 问题内容:请教:出口一批货物,净重是100千克,装在10个纸箱里,打在两个托盘上,纸箱重量是20千克,托盘重量是10千克。请问:1.申报件数是10纸箱,还是2托盘? 2.毛重是120千克还是130千克?多谢不吝指教!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根据报关单填制规范的要求, 包装种类指进出口货物的实际外包装种类。根据进出口货物的实际外包装种类,按H2000系统《包装种类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包装种类,包括木箱、纸箱、桶装、散装、托盘及其他各种类型的包装。件数是指有外包装的进出口货物的实际件数。填报有外包装的进出口货物的实际件数。特殊情况填报要求:1.舱单件数为集装箱的,填报集装箱个数;2.舱单件数为托盘的,填报托盘数。毛重是指货物及其包装材料的重量之和。填报进出口货物实际毛重。依据合同、发票、提(运)单等有关单证确定进出口货物毛重。根据申报管理规定的要求,进出口收发货人应如实填报。因此,你司可以根据上述行政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如实申报货物的包装、毛重、件数。鉴于你司的信息描述不够详细,如有未竟事宜,请拨打12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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