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83647]
问题标题:报关员资格证再次注册
问题内容:你好,我的报关员资格证是于11年2月在中山海关注册,报关员证号是51009044,于2011年8月注销,我现在想重新注册,请问现在需要参加报关员岗位考核吗?可否直接在新公司注册?
答: 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员执业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46号)第七条“报关员注册有效期届满之日起连续2年未注册再次申请报关员注册的,应当经过海关报关业务岗位考核,考核合格的,可以向海关申请报关员注册”的规定,如果你重新注册,不需要参加报关业务岗位考核。另外,报关员注册的公司必须是在海关注册的有效企业。咨询电话:0756-8164501。